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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电企业往哪里走

发布日期:2011-04-07 浏览次数:4284

  

       中国发电企业究竟应当往哪里走?一条路是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增加装机量和发电量,服从国家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提出的节能减排要求,加快发电设备的改造,节能减排,降低供电煤耗,倾尽全力做好发电主业工作;另一条路是着力向上下游延伸,一方面扩大煤炭开采规模,甚至向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延伸,一方面向发电下游,炼铝、电石、单晶硅等大耗电企业延伸。从2010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来看,凡是以走第一条道路为主的,装机容量、发电量高,供电煤耗低,但是由于清洁能源装机比例偏低,煤炭产量低,经济效益就差。凡是走第一条和第二条混合路线的,装机容量、发电量高,供电煤耗低,但是由于清洁能源比重偏低,经济效益相对差。凡是走第二条路线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低,供电煤耗高,但由于清洁能源装机比例高,煤炭产量高,经济效益高,当年利润增长最快。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关键在于国家控制煤电上网电价,煤炭价格上涨,煤电成本急剧上升,煤电上网电价不上涨,煤电企业普遍严重亏损,清洁能源发电比重高,发电集团生产的煤炭产量高。交叉补贴后,各发电集团出现利润的差异。如果煤电上网电价合理,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在煤电上网价格严重扭曲的情况下,如果继续控制煤电上网电价,那么今后发电集团都会选择第二条路,甚至减持煤电,造成电力短缺。
       发电企业处于亏损边缘
       由于煤电上网电价偏低,这几年发电企业一直在亏损边缘徘徊,虽然五大发电集团利润有差异,但总体来说利润都是很低的。2008年企业亏损,2009年扭亏为盈,盈利水平极低。2010年,煤炭企业总体亏损,靠煤炭、水电、新能源、工程技术等产业弥补,也仅仅是略有盈利。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的盈利才221.31亿元,还不够利息的零头。这就是说,发电企业即使大搞上下游延伸,大搞多种产业经营,仍然解决不了还本付息和筹措新建工程资本金的要求,严重影响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电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
       燃煤电厂的煤炭成本占发电成本的70%以上,煤价上涨应该通过价格传递和反馈机制传递到电力用户,但由于国家严格控制煤电的上网电价,形成“三座大山”,压在煤电企业头上。第一座大三是,按照煤电联动机制,目前全国上网电价欠账0.0338元/千瓦时(考虑到发电企业承担30%煤价上涨因素)。按照这个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煤电企业少收入1143亿元。第二座大山是,国家煤电联动政策的规定,在实行煤电联动时,发电企业要求承担30%煤价上涨因素,由于煤价占每天成本的70%,特别是今年来煤价大幅度上涨,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叫发电企业承担490亿元的煤价上涨因素,已经难以支撑。第三座大山是“十二五”期间煤炭价格还会继续上涨,对于煤炭企业的压力也很大。从压在煤电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来看,新世纪初,政府取消煤炭指导价,及放开煤炭为主线的煤炭市场化进程加速。为了解决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2004年12月,国家制定的煤电联动政策未能执行的原因是:部分专家认为煤电联动政策是计划经济办法,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许多发达国家都实行过煤电联动,这种办法是市场经济国家通用的办法。还有一种顾虑任务实行煤电联动会造成煤价电价轮番上涨,对于这个问题不能因噎废食,应当坚持执行煤电联动政策,主要是废除发电企业承担煤电上涨因素,并把煤电联动政策推广到煤热联动,以及天然气价格与电价联动,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等。

       有什么办法解决煤电矛盾
       煤电矛盾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煤,计划电,政府开放煤价,却严格控制电价。最好的办法是放开煤价的同时实行煤电联动。但是当煤价连年暴涨的时候,煤电联动会带动电价也跟着上涨,影响经济发展。想控制电价,就要寻求其他办法解决煤电矛盾。
       一直以来谈及最多的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这个提法有道理,既然煤电矛盾是市场煤计划电造成的,把计划电改成市场电,没电都是市场化就解决了。可是我国目前认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模式,是欧美曾经采用过的单一购买模式,欧美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是在自由化,私有化和放松管制的基础上的,而该模式已经舍弃不用。要寻找适合中国的国有电力企业为主导的电力体制改革模式尚需时日,故此至少近期不能只靠电力体制改革来解决煤电矛盾。
       其次是调整电力结构,既然发展煤电受到煤炭和煤价的约束,煤电又是污染严重、排放二氧化碳最多的电源,不如专项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问题是目前要发展非化石电源发电还是要以煤电为基础,而且非化石能源发电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短时间内,不可能替代煤电;三是非石化能源发电成本都比煤电高,也要推高电价,还是躲不开电价这个关口。
       三是实行煤电一体化,由发电企业自己来控制煤,以煤补电,减少煤电亏损。由于优质煤炭资源早已被瓜分,煤电企业一时很难找到优质煤矿,且地方政府对电力企业采煤也有很多要求,如在当地搞煤化工,煤气化等,煤炭外援还要修铁路,港口等,难度很大。中电投、华电、国电等发电集团2010年煤炭产量已经达到5000万吨左右,仍然难以使煤电企业达到合理的利润水平。
       四是要高多种经营,我国电力企业改革开放初期也曾把多种经营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在安排富余职工和家属子女就业上发挥了一些长处,但是经济效益不好,现在搞多种经营,市场风险很大。
       看来就目前的情况,解决煤电矛盾让电力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唯一的办法就是煤电联动,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
       关键在于政府改革
       2002年,我国新的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之后,有专家提出机制还得改革,电力的市场化改革还有新的电力法,电力条例。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改革。
       国有电力企业应当有合理的经营空间,电价不应作为宏观的调控工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电力企业和民营电力企业,都是独立法人,是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政府不能用用行政手段无偿调拨或压低电价,其中因政策变动引起经济主体损失,国家应给予补偿。在社会之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电力工业尚未引入竞争机制,特别是输电和配电企业垄断经营,电价需要国家管制。这种管制电价并不是国家定价,而是国家按市场经济原则管制价格,是电力企业获得更合理的收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同时又能防止获得垄断利润。
       要避免运用国有企业优势垄断市场,与民争利。国有企业涉足的产业面有所扩大,特别是发电企业上下游延伸经营面过大,理由是发电企业严重亏损,需要寻求盈利企业来补偿,这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是难以奏效的。国家应当尽快解决发电的合理收益问题,让电力企业回到经营电力企业的正确轨道上来。
        能源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电力是能源工业的核心。现在为风电,太阳能发电说话的人很多。为水电,核电呼吁的人也不少,就是没有人为煤电说话,实际上煤电是我国电力工业的主力,承担着80%的发电量;承担着调峰、调频、节能等众多任务。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煤电还要其重要作用,我们总不能让煤电长期在艰难困苦中挣扎。煤电企业已经资不抵债,靠着国有电力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安定继续维持发电。在现阶段,煤电存则电力存,煤电亡则电力亡,为了电力工业,为了社会安定和谐,救没电就是救电力工业,救煤电就是不逼迫发电企业病急乱投医,拼命高多种经营,把应该用于电力的精力耗费在无谓之中。
( 转自中国电力报 发稿人 朱成章 作者为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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