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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

发布日期:2007-06-20 浏览次数:4095

  记者19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由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组成的8个检查组将于本周陆续分赴部分省份,重点调查这些地区清理违规出台面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电价、地价、税费等优惠政策,以及落实国务院调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政策的情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介绍,为贯彻国务院第174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银监会、电监会等8部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带队开展上述大检查。这次大检查涉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和区域性较强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解振华说,这次大检查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方面的情况;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的情况;三、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等方面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的情况;四、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五、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和新建项目方面的情况;六、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政策的情况。

    今年一季度,我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6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增长6.6个百分点。这些行业的过快增长使我国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

    解振华强调,要通过这次专项大检查,全面摸清情况,提出更加完善的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形成促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长效机制。同时,还要通过检查,促使地方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重点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引导地方真正认识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发展形成的问题和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危害,促使各方面真正下决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把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

 

信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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