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能股份

股份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波、李传国先生任副总经理

发布日期:2010-01-22 浏览次数:3429

  为进一步提高股份公司电力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强管理团队领导能力,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推荐,股份公司总经理施大福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李波先生、李传国先生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许昌明、阮应国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李波先生、李传国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电力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同意董事会聘任两人为副总经理。(范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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