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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发电有望实现整体推进

发布日期:2013-09-04 浏览次数:4634

  

     8月1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这是国家能源局近期推进电力市场开放方面,在分布式能源领域发布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
  中国分布式能源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毅工表示,《办法》实际上已经酝酿很长时间了,现在文件出台,更明确了国家力推分布式能源的决心,坚定了行业发展的信心,大家都很受鼓舞。
  “《办法》不仅是针对某一具体能源领域,而是细分了分布式能源的种类,这将会促进相应的分布式能源配套细则的出台。”Solar buzz高级分析师韩启明说。
  分布式将迎来系统全方位发展
  根据通知,《办法》适用于满足一定条件的小水电站、新能源发电、煤层气发电、天然气热电冷联供,以及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
  民生证券新能源首席分析师王海生指出,这次文件将所有的分布式能源形式都涵盖进去,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全方位扶持分布式能源的态度。分布式发电有望实现整体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总纲领也提到了优先扶持分布式发电,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服从电网的整体发电要求,其目的也是鼓励分布式发电的,对整个能源行业都有促进作用。”韩启明说。
  并网难题项目投资等获突破
  根据《办法》,电网企业需要向分布式发电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外部设施及由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的投资建设,并且与投资经营分布式发电设施的项目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家庭用户)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这就打开了分布式能源上网的口子。”王海生指出。
  与此同时,国家还通过给予适当财政补贴、放开审批权限等方式,以促进该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分布式发电项目将获得一定补贴,但天然气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产及煤层气发电项目不在补贴范围内。
  “有关部门已表示,此类项目可通过上调上网电价的方式间接给予补贴。”安迅思息旺能源天然气分析师韩小庆指出。
  此外,“从审批权限及投资主体方面来看,根据《办法》第十二、十三条,分布式发电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至省级,对投资主体也是没有限制的,而且分布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不需要获得发电业务许可。”她说。
  “虽然有些内容具体落实还不是很明确,但《办法》给许多地方政府在操作层面上很多想象的空间。”北京恩耐特分布式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江华说。
  具体落实还需细则出台
  王毅工指出,《办法》倾向于提纲性和倡议性,后续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探讨。
  “比如,虽然《办法》已初步把所有形式的分布式能源纳入其中,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是不是还会做一些调整,还要观察。《办法》关于分布式能源上网最终落实还需要与电网企业共同推动。”王毅工说。
  “作为一份纲领性的文件,还缺少所有分布式能源行业最为关心的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个是没有提到行业期待有关微网直供电的问题,只涉及分布式自发自用和并网两种形式,对微网系统没有一个明确的表态。另一个是行业所期待的项目审批权简化流程也只是在文件中提了一下,没有涉及到下放等实质性的内容。”王海生说。
  “今后政府还需推动建立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我们不希望分布式能源重蹈风电发展的覆辙,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要避免过热,切忌冒进。”王毅工说。
  记者获悉,国家有关部门后续还将制定全国分布式发电产业政策,发布技术标准和工程规范等,进而从政策层面为分布式发电项目发展“保驾护航”。(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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