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2010年能源消费控制在27亿吨标煤年均节能率要达4.4
发布日期:2007-04-19 浏览次数:4864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全国原油、天然气产量要分别达到1.93亿吨和920亿立方米。
根据规划,到2010年,中国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与2005年比,煤炭、石油比重有所下降,天然气、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比重略升。
规划提出,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目标为24.46亿吨标准煤,五年年均增长3.5%。中国万元GDP能耗要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0.98吨标准煤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率4.4%,相应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40万吨、二氧化碳3.6亿吨。
“十一五”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是: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油气开发将按照“挖潜东部、发展西部、加快海域、开拓南方”的原则,通过地质理论创新、新技术应用和加大投入力度等措施,努力增加产量。
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20.6亿吨标准煤,消费总量为22.5亿吨标准煤,分别占全球的13.7%和14.8%,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2005年我国原油产量为1.81亿吨、天然气产量为493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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