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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节能降耗硬指标

发布日期:2007-04-19 浏览次数:4688

      “能源大省也要节能降耗!”安徽省政府不久前与各市政府和大型企业签订节能“军令状”。省政府明确要求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并把节能降耗纳入领导任期考核,狠抓节能目标落实。

  安徽省强化节能降耗目标管理,开展“全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以及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由省政府与之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进行有效节能管理和监督。省政府还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

  管源头、重投入是安徽节能降耗又一重大举措。安徽今年将安排重点节能降耗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102.1亿元,上马海螺集团首批规划的21条生产线余热发电、淮南矿业集团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等重大循环项目,真正从源头上抓好节能降耗。同时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生产,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设立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43个省级节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安徽还把建筑节能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全省城市包括县城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60%,省会合肥要达80%;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80%,合肥达90%。今年,安徽省还将建立全省GDP能耗公报制度,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依法促进节能降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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