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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给煤电扩容“踩刹车”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4905

  时间:[2016-04-26 ] 信息来源:新华社
 记者从21日召开的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3个文件。综合来看,系列文件是针对当前我国煤电行业潜在的产能过剩风险,提出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推动煤电行业有序发展的多项举措。
  煤电行业存在潜在产能过剩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量增速趋缓,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煤电行业面临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规划建设规模较电力需求偏大等问题。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会上透露,我国用电增速由2011年的12%下降到2015年的0.5%。当前,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煤电过剩风险逐步显现。目前,全国煤电装机超过9亿千瓦,加上核准在建和纳入规划的项目,合计规模已经超过12亿千瓦。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是判断煤电是否过剩的重要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韩水介绍,全国火电利用小时数由2013年的5021小时下降到2014年的4739小时,再到2015年的4329小时。同时,煤电项目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到建成投产需3年到4年时间,存在一定投产惯性,导致近期煤电投产规模并未减少。此外,由于煤价保持低位,部分地区和发电企业发展煤电的积极性很高,未来几年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
  努尔·白克力说,近期出台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系列文件,提出了适当放缓煤电项目规划建设速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一方面促进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理性看待煤电行业,引导企业减少盲目投资和资产闲置;另一方面,还将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甚至提升现役煤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帮助发电企业提高存量煤电项目的收益。
  煤电规划建设速度将适当放缓
  “这3个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煤电行业潜在产能过剩风险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内容涵盖了煤电项目的规划、核准、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等多个环节。”韩水介绍。
  文件提出,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对于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存在电力盈余的省份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同时,合理安排现有煤电基地规划建设时序,分期规划建设基地配套煤电项目,避免因接受外来煤电造成受端省份电力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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